五、录取原则
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,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,按照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,并作如下规定:
1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,实行远程网上录取。
2、志愿确定原则: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。
3、专业确定原则: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,级差分值为“3、2、1、0”。
4、对于享受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,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。
5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: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,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。录取工作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,择优录取。
6、自主选拔录取、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: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、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,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,学校将根据承诺予以录取。
7、保送生录取办法: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,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,公示合格后,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。
8、考生可以通过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,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(http://xszj.njau.edu.cn/zsxx)查询。
9、学生入校后,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,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入学资格。
六、收费标准
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/人.年,其中农学、种子科学与工程、植物保护、园艺、园林、动物医学、动物药学、动物科学、水产养殖学、草业科学、农业资源与环境、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2个专业为2500元/人.年。
表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/人.年。
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/人.年。
七、奖助学措施
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根据家庭经济情况,在校学生均可享受每月30至150元不等的专业助学金。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,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。
八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
电话:025-84395708 传真:025-84396458
电子邮件:zsb@njau.edu.cn 网址:http://xszj.njau.edu.cn/zsxx
九、其他
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